就业信息

    2025届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汇总(十二)

    2025年03月19日 10:37  点击:[]

    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度专职辅导员

    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5年度安徽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5年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11名。其中硕士辅导员男性5名,女性5名;博士辅导员1名,性别不限。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专职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的规定依据省选调生选拔工作中对学生干部的要求(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等);历届毕业生须具有一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2月28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硕士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历届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届身份认定参考《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六)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通过左下角人才招聘系统平台注册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中个人简历信息输入中“学历学位”这一项信息请考生务必从本科阶段起填);

    2.请务必在招聘系统中的“简历附件”中提交本人的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党员证明;④学生干部证明;⑤工作经历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招聘系统相关信息,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者不予初审。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名单预计于3月31日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请在名单公布之日起至4月2日上午11:00前以邮件形式确认参加考试,邮箱地址:acrsczp@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参加招聘考试)。未发送邮件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证明或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5.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1寸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以上1-7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对招聘硕士专职辅导员的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招聘博士专职辅导员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六、考试考核

    (一)招聘硕士专职辅导员: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职业知识与能力、形势政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与招聘职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面试考核专家组,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博士专职辅导员:简化程序招聘,考试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无须参加笔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如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九、签约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并在接到学校录用通知后15日内来校报到工作,否则不予聘用。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签约聘用的辅导员,首个聘期内,需入驻学生宿舍,接受学生处和学院双重管理。

    辅导员相关待遇见学校网站招聘公告。

    十、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552-3171171。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2-317116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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